致:广大消费者
    珠海威尔世纪春天平衡霜和芦梨胶囊以其一贯的优秀品质,长期以来在市场上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一段时间以来,有消费者投诉在珠海、广州和北京等地发现有些公司以及原来在威尔世纪春天工作过的个别高管人员,冒充公司股东、或自称是威尔世纪春天全权授权的总代理或代理商,与个别不良厂家勾结,生产、销售假货扰乱市场,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威尔世纪春天品牌的声誉。
     “ HBF ”商标注册号为: 1953527 号,商标使用有效期限为 200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0 日。
     “自体荷 尔蒙”、与英文“ Natural Hormone Therapy ”商标注册号为: 3775252~3775254 号,商标使用有效期限为 200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本公司授权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宣传或假冒世纪春天、璐逸国际自体荷尔蒙疗法品牌产品,均构成侵犯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处罚以及刑事法律责任。
     因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以假冒美国厂商授权进行自体荷尔蒙概念宣传推广其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故威尔世纪春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璐逸国际提醒广大喜爱本公司产品的消费者购买时,注意鉴别,切勿购买侵权假冒产品,如在购买时产生疑虑请第一时间向以下电话咨询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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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